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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凌新】 【发布时间:2012-12-18】 【点击量: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教师〔2009〕1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人事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1.docx


二○○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