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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刘林】 【发布时间:2016-11-02】 【点击量:

关于我校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函【2016】4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动员

  各班级要将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做好班级作品初选和优秀作品推荐工作。

  各班级应在发挥德育课主渠道的基础上,把竞赛活动与日常德育工作相结合,与文化课、专业课教学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社会实践、课外活动、实习实训相结合。开展轰轰烈烈的“文明风采”竞赛月活动,通过“人人参与、班班比赛、学校选拔”的方式,有效调动我校师生的积极性,在彰显学校特色、展示学生风采的过程中,让我校的德育工作在实践中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二、把握节点,按时报送

  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工作分校级初选、市级初赛、省级复赛和全国决赛四个阶段,我校组织比赛节点为:

(一)班级初选。各班级初选工作于2016年11月16日之前完成,并将优秀作品报送教务科。

(二)校级选拔。校级选拔工作于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将优秀作品选送市教育局参加市级初赛。

  学校将组织专人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认真评选,依据质量和评选标准,确定获奖等次。对于校级选拔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有关要求

(一)参赛对象。参加竞赛的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及任课教师。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参赛人资格和参赛作品由班级负责审查。

(二)竞赛项目。本届活动以“弘扬工匠精神,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设立(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摄影视频类、才艺展演类)4类赛项。各赛项的具体内容和评选要求为:

1、征文演讲类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抒发对党、国家和民族的热爱之情,感悟成长经历中的正能量,表达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思考和行动。二是深刻理解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表达学生在践行工匠精神过程中的行动、收获和感悟。

  要求:各班级可围绕上述两方面内容开展征文和征文演讲活动,择优推荐给学校教务科。作品报送分为两类:一类是只报送征文稿;另一类是同时报送演讲稿和演讲视频,撰稿和演讲必须为同一个人。征文、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演讲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时间为6-8分钟。

2、职业规划类

  内容:结合学生所学专业进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成长信心、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素养,及早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可撰写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等。

  要求:

(1)职业生涯设计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电子文本。

(2)创业计划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市场分析能力。要求与实际联系紧密,可操作性强,数据科学、准确,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电子文本。

(3)创新设计项目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鼓励学生展示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科技发明制作或实验。创新设计方案提交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作品体积一般不超过0.5m×0.5m×0.5m,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刻成光盘寄送。

3、摄影视频类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围绕“师徒情”和“职场人”,表现师生、师徒之间在校园文化生活、实训实习等场景中的真情画面,聚焦职场风采。二是展现学生在志愿服务、校园学习生活、企业实践等过程中的成长足迹,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

  可选择参加摄影或视频项目之一,也可同时参加两类项目。

  要求:摄影类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

  视频类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紧扣主题进行人物刻画、故事演绎、情景再现。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才艺展演类

  内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人文道德素养。鼓励学生多角度展示自身艺术修养、文体特长、兴趣爱好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素养。

  要求:才艺展演类作品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歌舞、器乐、曲艺、朗诵、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非舞台作品包括书画、手工艺品等,非舞台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要求:长、宽、高均不超过1m(字画作品不限尺寸),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刻成光盘寄送。所有非舞台作品均需附创作过程视频,连同实物作品或作品光盘一同寄送。

(三)报送要求

1. 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摄影视频类报送实物并且发送电子稿(其中征文演讲类中演讲类要同时报送演讲视频和纸质演讲稿,撰稿和演讲必须为同一个人)。

2. 才艺展演类中的非舞台作品及职业规划类中的创新设计作品实物需报送;所有非舞台作品均需附创作过程视频,连同实物作品或作品光盘一同报送。

3. 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班级、指导教师等信息,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注意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4. 每个作品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参赛项目、作品统计表中的序号和第一作者姓名命名,如“职业生涯规划1王丽”)。

5.每份作品的作者人数要求如下:征文演讲类、摄影类项目的作者1人;职业规划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职业生涯设计的作者为1人);视频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6人;才艺展演类项目的舞台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8人),非舞台作品不超过4人。每位学生不超过两件作品,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作品最多不超过三件,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联 系 人:马宗强,电话:2703260;电子邮箱: 609759548@qq.com。


附件1: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班级初选参评指标分配表.xls







阜阳工业经济学校教务科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