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文章来源:】 【发布人:刘林】 【发布时间:2016-03-27】 【点击量: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自觉履行师德规范,表现良好;

2、能刻苦钻研业务,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显著,深受学生好评,家长欢迎;

3、能认真学习现代化教学理论,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善于总结经验,撰写教科研论文教学设计并在评选当学年度至少有一篇教学论文或教学设计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4、教师之间善于合作,互帮互学,共同成长;

5、能把现代教学技术,现代教学理念贯穿于课堂教学之中;

6、优秀教师待遇:

   (1)由学校授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优先安排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或考察等;

   (3)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优先考虑推荐;

   (4)在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中,优先考虑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