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法规

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

【文章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量:

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7、按时出勤,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支持学校工作;

8、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注重仪表形象;

9、开展多样化课外活动,搞好培训和竞赛,发展学生的爱好、特长;

10、教职工要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